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

2020-12-03 13:02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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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城市:廣東
  • 頒發(fā)時間:2020-12-01
  • 發(fā)文字號:湛公積金委〔2020〕6號
  • 發(fā)文機構(gòu):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  • 實施日期:2021-01-01
  • 效力級別:地方規(guī)范性文件
  • 類別:住房公積金

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

湛公積金委〔2020〕6號

各有關單位、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:

??為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,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合理住房需求,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業(yè)務健康發(fā)展,根據(jù)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0號)、《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施辦法》(湛公積金委〔2019〕3號)、《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揭樓盤管理辦法》(湛公積金委〔2017〕3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做適當調(diào)整。

??一、貸款準入調(diào)整。房地產(chǎn)開發(fā)企業(yè)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后則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。辦妥房屋抵押登記手續(xù)且所購房屋主體結(jié)構(gòu)封頂后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給予發(fā)放貸款。

??二、貸款額度調(diào)整。繳存職工按規(guī)定連續(xù)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(含6個月)方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。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:單方繳存,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;雙方繳存,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。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:單方繳存,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;雙方繳存,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。

??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、繳存年限相關聯(lián),具體計算方式:

??貸款額度A=住房公積金申請日余額×6(申請日余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)

??貸款額度B=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(見下表)

湛江

??(一)單方繳存

??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為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,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,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。

??(二)雙方繳存

??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,相加之和為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,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,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。

??三、其他未作調(diào)整的事項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??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有效期五年。

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
2020年11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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